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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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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70号的文件要求,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21年5月,由南昌市经营管理站、南昌市经济作物站、南昌市农业信息中心、南昌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整合组建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10078727643XG,隶属于南昌市农业农村局下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农村社会事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农村产业调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为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服务支撑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打造担当作为团队一是突出抓好党的领导。强化班子建设,促进班子团结,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员沉浸式教育,凝聚勇毅前行、勇于担当共识。二是突出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践行“一线工作法”,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业务能力。三是突出营造奋进文化。利用楼道、党员活动室打造文化墙,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工会和文化活动,营造“奋进”工作氛围。

(二)做优农村改革品牌。一是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加强调研指导,进一步总结农村改革示范乡镇经验做法,引导各县区探索设立乡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公司、村企共建发展等创新举措,加大财政接入,支持乡镇开展农村改革示范创建和较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力争到2023年全市农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30万元,并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强村。二是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学习宣传,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运行,探索村民委员会事务与集体经济事务分离,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应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体系。三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方式和载体,提升新时代乡村治理水平。四是扩大农业社会化项目实施影响。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监管系统应用,指导绿能公司做好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组织试点工作,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三)其他重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项目管理系统应用。做好南昌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系统试运行的后续工作,优化项目管理系统模块功能加强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的培训和使用,推进项目管理信息化、项目档案数字化。二是扎实推进蔬菜产业推广重大协同项目。抓实协同推广技术探索力争形成绿色优质高效的藠黄生产关键技术规程,做好藠稻(旱)轮作和藜蒿绿色高效轻简化种植(生产)技术示范推广,辐射带动周边6300亩高产高效种植。三是扎实推进耕地“非粮化”图斑整改工作。做好省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下达的涉及“非粮化”图斑整改工作。四是做好代管单位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奶业家属区和将军洲良种场安全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盘活等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内设科室6个,包括综合办、乡村产业办、乡村建设办、农村改革办、农业信息办、后勤保障办。

    编制人数27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6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6人;离休人员小计1人;退休人员小计19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832.03万元,比上年增加232.87万元,增长3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832.03万元,比上年增加232.87万元,增长38.9%。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32.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8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4.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7.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2万元;项目支出10.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4万元农林水支出71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8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14.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92.03万元,较上年增加92.87万元,增长15.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57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4.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2万元。项目支出10.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0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1、南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1)项目概述加强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受理和转办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25起,计划培训80余人。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昌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洪府厅字〔20121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南昌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经营管理站合署办公。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70号文件精神南昌市经营管理站整合组建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将仲裁经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工作正常开展。

3)实施主体: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1月-12月

5)年度预算安排:10.12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事件数25件

质量指标: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事件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月31日

成本指标:仲裁考核、业务宣传培训费10.12万;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农经干部和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及政策认识,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提高群众获得感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农业)(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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