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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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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是市农业农村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军粮供应政策承担驻军粮油采购、储备、配送、结算及其他服务性保障工作。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及时、准确统计全市各站点军粮刷卡供应数据,按时、按量下拨军粮差价补贴预拨款,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决算,确保军粮筹措资金流动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二、切实开展全市军粮质量、财务检查,做到各站点全覆盖,督促各站点不断完善质量、财务管理体制,及时发现问题,推进落实整改。三、继续深入推进落实“全国军粮统筹采购”政策,配合省军粮管理中心做好省军粮招投标及中标企业签约工作,加强好供应厂商管理,本年度内走访至少两家供应厂商。四、不断完善应急采购机制,确保本年度不出现断供、漏供等情况。五、积极开展“双拥工作”,春节、八一、中秋等节日及防汛、防疫等特殊时期,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广泛争求部队官兵意见建议,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 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18.46万元,比上年增加19.54万元,增长1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18.46万元,比上年增加19.54万元,增长19.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8.46万元,较上年增加19.54万元,增长19.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1.06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下降4.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公用经费下降1000元/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设备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2022年本单位一级项目0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上午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南昌市军粮供应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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