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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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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部分  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1]70号的文件要求,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21年5月,由南昌市经营管理站、南昌市经济作物站、南昌市农业信息中心、南昌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整合组建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10078727643XG,隶属于南昌市农业农村局下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农村社会事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农村产业调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为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服务支撑工作。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做优农村改革品牌。

一是探索创建农村改革示范区。在全市选择12个左右乡镇,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治理、农村产权交易、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带动全市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转化、探索乡村治理有效实现形式等。二是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选择部分农村改革示范区开展村级事务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广运用试点。深入总结红黑榜积分制工作,建立形成群众文明清单,按照扩大试点、总结提升、全面推开的步骤全面推广运用。

(二)积极拓展中心职能。扎实推进耕地“非粮化”图斑整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局系统平台建设管理等工作。

(三)打造担当作为团队。一是突出抓好党的领导。抓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推进作用建设。二是突出提升履职能力。抓好党员干部能力提升,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履职能力。三是突出营造奋进文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开展丰富职工活动,进一步增强单位凝聚力。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7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数24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9人。

部分  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部分 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99.16万元,比上年减少113.44万元,减少1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44万元。减少原因:2021年无项目结转结余。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599.16万元,比上年减少113.44万元,减少15.9%。减少原因:2021年无项目结转结余。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89.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4.5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6.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7.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1万元;项目支出10.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7.9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2万元;农林水支出51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26.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2.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99.16万元,较上年增加230.94万元,增长62.7%。增加原因:机构改革,原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13名自收自支人员调整为全额拨款。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9万元;农林水支出51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89.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6.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1万元。项目支出10.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47.22万元。较上年增加17.65万元,增加59.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原市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13名自收自支人员调整为全额拨款。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1.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0.1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南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1)项目概述: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稳定调解仲裁组织人员,强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受理和转办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25起,计划培训150余人,建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2)立项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2月

5)年度预算安排:10.12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事件数(25件)

质量指标: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事件完成率(9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月31日

成本指标:仲裁考核、业务宣传培训费  10.12万

社会效益指标:农经干部和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及政策认识 95%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 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2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职能扩充,适当调增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农业)(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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