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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粮食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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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粮食工作实际,“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此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投资环境和服务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增加办事透明度,接受公众及监察机关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我局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南昌市粮食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根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据各自工作职能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2、分门别类、认真编制。我局根据粮食工作的基本职能,结合我局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分门别类,搞好梳理,认真编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告栏、网站公示、发放文件等多种形式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询。主管领导严格把关,对需公开的内容按规定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完整,界定范围准确。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发布新增的政务信息。
  3、把握原则,定时公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注意坚持原则,主动适时公开粮食方面的有关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以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为原则,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管理规范。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政务,并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媒体的作用。
一是上网公示。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南昌粮食》网站上,全面系统地公开国家粮食政策法规、我局粮食政务动态、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等应公开的事项,同时还在《南昌粮食》网站向外宣传介绍招商引资项目、粮油价格信息、市场行情分析等服务内容。11年全年,在门户网站《南昌粮食》网站上公布信息562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6条,其中:领导信息7条,领导重要活动及讲话1条,工作计划2条,人事任免3条,其他文件2条,政务动态91条。
二是上媒体公示。主要是通过报纸、电视推介宣传我局开展的各项专项服务活动,及时报道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情况,让群众来共同监督。2011年,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我局主动公开工作信息7条。
除主动公开信息外,我局无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主要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需扩大范围。目前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有关规定、计划、方案及决策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改进。
  2、公开形式不广。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制约,目前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所有政务信息除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电视台公告等形式公开外,没有其他更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四、2012年的工作计划
  1、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务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能按要求,经常更新。
  3、加大信息公开创新,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资金的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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