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区宅改办专班人员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当前宅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的通知》(新农宅改办字〔2023〕5号)文件要求,9月1—11日,对全区各乡镇(管理处)农村宅基地改革当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此次督导主要从宣传培训、宅改专班正常运转、试点村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要求及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通过督导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责任,要求各乡镇、管理处进一步落实宅基地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要求,确保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开展完成宅改相关工作。
(新建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