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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4-10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社发局,青云谱区商务局、红谷滩新区交通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现将《南昌市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南昌市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局党委研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牢记职责使命,积极推进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赵晓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职能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张东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凤彪为联络员,统筹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目标任务

经过3年努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根治,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建立行业治理、监管长效机制,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领域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农业农村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等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局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局党委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委请示。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二)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形成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合力。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并重。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坚持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零容忍”,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认真清查处理参与涉黑涉恶企业经营、出资入股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严肃查处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的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坚持标本兼治,重大治本的原则,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行业监管责任,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3年。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方案计划,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摸排、核查。广泛开展正面宣传,营造氛围,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2019年):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继续强化问题线索摸排并及时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配合有关部门深挖幕后和“保护伞”;梳理发现农业农村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着力加强整改;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扫除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行业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单位、各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全面提升行业监管力的长效机制,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

五、重点打击对象

重点打击在农用物资、农产品销售批发实施非法垄断、强买强卖、制假售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渔业捕捞、生猪屠宰、新农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

六、措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抓部署,要落实专门人员、专项经费等保障。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开通互联网平台,接受群众举报;张贴、悬挂统一的标识、口号;组织足够力量到行业一线、重点领域,倾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广泛收集线索。各单位要通过平时掌握的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摸排,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和市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在行业监管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严肃保密纪律。严禁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违规过问案件、与办案人员及特定关系人员有不正当交往,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把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和摸排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凤彪,联系电话:0791-83986833,电子邮箱:3360015265@qq.com

附件:南昌市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昌市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赵晓毛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晓方 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县)

刘  健 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东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子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旺生 党委委员、副局长

郎西桂 党委委员、副局长

胡洪华 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凌永青 党委委员、副局长

祝国强 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善华 党委委员

李慎林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胜 党委委员

欧阳建人 副调研员

江润保 副调研员

黄文生 副调研员

樊  滔 副调研员

万云标 副调研员

成员:汪昌生 原市委农工部农村发展处处长

张寿康 原市农业局政策法规与调研处处长

杨闲冬 原市农业局粮油处处长

詹晓庆 原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陈洪德 原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

赵国权 原市粮食局综治办主任

谈建华 原市农业局综治办主任

金  伟 市粮油站站长

袁九香 市经作站站长

曹闽苏 市植保站站长

魏新林 市经管站站长

尹  辉 市种子局局长

杨  明 市农机站站长

李立群 市动监所所长

喻宗彪 市渔业渔政局局长

万小年 市农业执法支队支队长

龚明辉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

熊正昌 市奶办主任

陈  文 市良种场场长

陈  亮 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副主任

徐俊杰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尚  勇 市检测中心副主任

葛洪滨 市农业科学院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