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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南昌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宣传工作
来源: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发布日期: 2021-10-09   访问量: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村民建房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南昌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宣传《条例》,方便农村村民掌握《条例》重点内容,市农业农村局对《条例》中与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了梳理与归纳,内容涉及《条例》适用范围、各部门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明确了规划与用地、明确了宅基地面积与村民建房占地面积、明确了建设与管理规范、规范了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流程等七个方面。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