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市级动态
组织县区申报美丽宜居试点乡镇和美丽宜居示范村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1-06-18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洪发〔2021〕)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洪府发〔2021〕8号)和南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昌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67号)文件精神,高质量建设一批美丽宜居试点乡镇和美丽宜居示范村。

按照区位优势明显、人口集聚程度高、基础条件优秀、生态环境友好、政策措施有力的条件,在我市5个涉农县区(管理局)选择8个乡镇开展美丽宜居试点乡镇创建、选择20个村庄开展美丽宜居示范创建。目前,各县区正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示范镇、村的申报工作。

(新农村建设科)